廊坊市第十中学发布最新通知!
廊坊市第十中学发布了关于廊坊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旨在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该校决定自2022年起,逐步完善主城区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全部初中学校,以促进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学校育人水平。
一、实行“指标到校”政策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廊坊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共有7所学校,包括廊坊一中、廊坊二中、廊坊七中、廊坊八中、管道局中学、廊坊开发区新世纪中学、廊坊十二中。其中廊坊二中(河北省廊坊艺术高中)的艺术生和廊坊八中(河北廊坊外国语学校)的外语生不实行“指标到校”政策。
二、“指标到校”分配范围及办法
(一)分配范围及数量: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指标分配给主城区内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80%。
(二)基本分配办法:根据主城区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占比,确定学校分配生系数,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0%乘以学校分配生系数,按照四舍五入确定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数量。
(三)设立3年过渡期:为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际,设立2022-2024年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每年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分配分三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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